一、债务人死亡钱怎么处理
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其遗产将会被用于抵消其生前所负之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规定,若债务人所留下的遗产未能由任何人所继承或接受遗赠,则此份遗产将归属于我国国库,进而用于投入到社会公共事务中去;而若该债务人在生前为某种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的话,这份遗产则应归属于该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待所有债务得到清偿之后,剩余的遗产将会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置。
然而,若遗产数额不足以完全抵消所有债务,债权人可能无法获得全额的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若债权人流失,则保证人有偿还的责任。
这是因为,在保证措施中,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应当由保证人负责履行债务,从而确保债权人所享有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维护和实现。
在此情况下,我们必须理解为,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这一概念就应当涵盖到债务人离世等情况。
也就是说,借款人的亡故并不意味着主债务就此消失不复存在,作为保证人,他仍然需要在保证范围内为未清偿的主债务承担起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三、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担负多大的责任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所约定的担保形式究竟属于一般性保证亦或是连带责任保证。若担保形式为一般保证,那么只有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之时,担保人才需履行其担保责任
债务人离世后,遗产用于偿债。《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库或集体所有,用于公共事务。债务清偿后,剩余遗产按此处理。若遗产不足抵债,债权人可能无法全额受偿。